广东东莞市禁猪闹剧虽然暂停,然而,先后清理养猪场1.5万多个、强拆养殖场配套设施700多万平方米,这些损失没有得到足额补偿,损失惨重的民众对当地这种低能的政策充满怨言
广东东莞禁猪民众损失惨重
“禁猪”浩劫
2008年11月10日,广东东莞东城区梨川乡大街村大王洲村民祁柏祥,气愤地向笔者讲述起自己的不幸。
祁柏祥介绍说,2005年11月8日,东城区办事处以“四清理(清理违法搭建、清理违法用土、清理养殖业污染、清理无证照经营)”为由,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了公安民警、治安队员、城监人员和各自然村的干部、办事处干部一百多人,对他们家的养猪场的生产设施和房屋进行了强拆。
“那个场面太凄惨了,由不得我们的同意、更由不得任何的思想准备,多辆警车、上百号人压向我们的养猪场,眨眼之功,挖掘机就推倒了我家的2000多平方的猪舍及其它附属设施。”
祁柏祥的妻子向回忆当时的情形,仍心存余悸。
“700多头猪是蹿的蹿、死的死,最后点数还剩下400多头;更让人不忍目睹的是,当时他们来强拆时,我们有10多头母猪正在产仔,和他们好说歹说再停一会儿,可这帮人仍没有半点人性,毅然推倒了母猪产房,那情形和当年遇上鬼子进村没有什么两样!”
早在1990年,他们父子三人开始承包本村40多亩鱼塘搞养殖,1993年,市场放开,猪肉价格上涨,政府鼓励(每头母猪每年补助13元)并号召发展立体养殖,他们从村里借了一笔款,又从银行贷款一百多万,建成3000多平方米的母猪立体养殖场,此后又陆续投入大量资金建成立体养鱼养猪的养殖场,2004年开始逐渐有了可观的收入。
“这一次强拆对我们的打击太大了,2005年强拆时,我们每个人损失都在10多万元。”从广西玉林来到东莞养猪的高儿强告诉笔者,他们在这里养猪的共有20多名广西人,几年下来刚刚有了积累,但这次“四清”、“禁猪”运动终让他们赚的全部倒空。
据了解,以“四清理”为由,东莞市的禁猪政策先后清理养猪场1.5万多个,强拆养殖场配套设施700多万平方米,全市养猪农户直接损失几十亿元。
强拆导致民怨
“东莞也只是一个县级市,它凭什么违背中央政策!”在大街村,说起东莞的禁猪政策,村民祁柏辉马上从包里拿出了一大叠中央文件,痛心地控诉起东莞的错误做法。
这些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其中很多内容被这些村民划了线,有的还能原文背诵下来。
例如,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因此,这些村民坚信,东莞以“四清理”为前兆的禁猪运动,根本是无理的。
“不错,大规模的畜禽养殖是会给环境带来一定污染,国家及广东省对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都制定了条例和办法,依法划定禁养区,但我们从事的是立体养殖,猪粪发酵后全部变成了鱼饲料,循环利用,清洁养殖,对环境没有构成任何影响,再说鱼塘与饮水源也不通联。”祁柏辉告诉笔者。
为了讨回公道,2005年12月,祁柏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东莞市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但祁柏祥的起诉被驳回。
“我们1993年就开始养猪了,到东莞将大王洲划为禁养区时,我们仍然在和村里履行着承包合同,而且养猪也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他们在我们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此野蛮强拆我们的养猪设施及房屋,我们怎么能答应呢?!”70多岁的祁咸发气愤地说,他是祁柏辉的父亲。
“就是这样,政府通知拆迁也应该对我们进行足额补偿并妥善安置后才能进行,这样强盗一样强拆天理不容,再说东城区街道办事处根本没有权对我们的养猪设施进行强拆。”
祁老伯还告诉笔者,2007年6月14日,祁柏祥向东莞市人民法院对强拆养猪设施的东城区办事处提起行政诉讼,2007年9月,法院确认东城区街道办事处强行拆除养猪场生产设施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巨额损失
“政府来了这么个运动,我们家的损失可不轻,合计损失200多万元。”和笔者谈起经济状况,45岁仍过着单身生活的祁柏辉格外的悲伤。
“10年来,为经营这个立体养殖场,我们拿出了所有积蓄,借遍所有的亲戚朋友,还向银行贷款100多万,先后滚动投入达300多万元,”祁柏辉拿着猪场损失清单告诉笔者。
“猪圈按每平方240元算,1949平方的造价就是46万多,150套母猪产床,每套2200元,合计又是41万多,母猪每头损失1800元,公猪每头5000元,720头母猪30头公猪合计又是近150万,再加上药品及其它水电设施,总损失近250万元。”
祁柏祥指着清单还告诉笔者,猪场被强拆后,家里再也没有什么收入偿还亲戚和银行的债务和贷款,自家的住房产权证还抵押在银行里。
“都说东莞经济发达,但我们农民归根结底还是农民,和全国大部分农民一样,增收还是要靠农业。”农民李振扬说,“我家养了头猪,强拆面积大,损失加起来不下万元,像这样,政府不对自己违法行政行为负责理赔,我们家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还清这沉重的巨额债务。”
“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但当地法院却驳回诉讼请求,这肯定不对。”祁柏祥对东莞法院的判决结果感到万分无奈。
11月18日,笔者与东莞市东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卢润江取得联系,但他拒绝就此事发表意见。相关专家则对这种地方产业政策提出了批评。
清华大学法学院一教授认为,畜牧业在大农业中是最为脆弱的产业之一,其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报慢,特别是一些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大户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大都经历了5至10年的努力奋斗。
该教授直言,广东东莞以治理环境为由,草率地出台禁猪政策,对广大养殖户养殖设施进行强拆显然是欠妥欠慎重的,最终因当初没有进行及时足额的补偿和周到完善安置而留下的不少后遗症更应由东莞当地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