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安徽省肥西县山南镇小井庄的农民连夜分田到户,在全国率先实行“包产到户”,拉开了一场伟大变革的序幕。
■2006年,距小井庄仅十多公里之遥的肥西县木兰村,又把“分”到一家一户的田地“合”起来,租赁给种粮大户,试图探索出一条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之路。
■ 专家评价:这种自愿协商达成的交易,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如何解决土地问题,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范本”。
民主与法制时报9月7日报道 42岁的靳仲本,趿拉着拖鞋,穿着短裤,走在木兰村新建的一排排黛瓦白墙的复古徽式建筑旁。
可别小瞧了他这身行头,他可是名播十里八乡的“种粮大户”。去年,他承包了420亩水田,邻居们戏称他是“大地主”。
在巢湖岸边的家中,靳仲本指着今年夏天刚装上的壁挂式空调说:“家用电器、日常饮食和城里人没什么两样。”站在自己的两层小楼前,他颇为自豪。
然而,他还不算当地最大的“种粮大户”,木兰村最大的承包户是一位叫丁为宏的农民,他承包了1200亩水田。
2003年,木兰村两委经过走村入户说服动员,首次通过互换集中闲散的土地1300多亩,并即时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把土地流转出去,把流转所得的收益据实发放到农户手中。
2006年,木兰村两委酝酿并引导成立了一个由农民自我管理的合作组织——木兰村土地流转经营合作社。次年,合作社的规模已由刚立社时的483人发展到561人,土地已由立社时的1258亩扩展到2100亩。
目前,包括木兰村所在的三河镇以及肥西县南部的丰乐、严店、上派共4个乡镇土地流转面积均在万亩以上。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5.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7%。
与1978年小井庄“包产到户”相隔26年,又一场关于土地的变革在木兰村悄然酝酿,并在稳步推进。
“摸着石头过河”
“我没有多高深的理论,土地流转的尝试,以前没有人做过,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罗授波坦言,“萌生这个念头,也是迫于当时农村的形势。”
罗授波,54岁,现系肥西县三河镇木兰村党支部书记。他是木兰村土地流转改革的积极探索者。他在1991年即开始担任木兰村村委会主任,是一位有着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乡村干部。
“过去村民称我们村干部为‘要钱、要粮、要命(农村抓计划生育工作)干部’,现在我们什么也不要了,特别是试行土地流转后,我们的角色也转换了,真正切切实实为农民服务了。”罗授波坐在木兰村委会二楼的办公室里,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介绍土地流转后的变化。
木兰村位于肥西县三河镇东北部,在巢湖西岸,位置偏僻,交通闭塞。全村可耕地6800亩,水面1500亩,现有人口3250人。村民以水产养殖、捕捞、优质粮油种植为主导产业,是典型的皖中“鱼米之乡”。
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将土地分散承包给农户经营。但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产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必由之路,原有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逐步束缚了农业生产。
因此,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与其相适应。“木兰村人开始主动求变。”合肥市肥西县农委经济科科长丁伦海分析道。
肥西木兰村土地由“分”转“合”
“特别是土地二轮承包后,我村大多数农民弃田外出经商,仅长期在外的青壮年就有七八百人,耕地撂荒现象十分严重。”罗授波介绍上世纪90年代后期木兰村的农业生产面临的困境,“撂荒最厉害的年份里,40%的水田无人耕种,荒草齐腰深,看着心痛呀!”
土地荒了,各种上缴税费无法落实,村委会只有举债完成税费任务,到2003年底,全村不良债务已累积到80万元。“那时候为了躲债,我们村干部过年都在外躲着。”
青壮年劳动力往城市转移,每到农忙两季,务工人员往返于打工地与乡村之间,屡受舟车劳顿之苦。有的外出务工户干脆就把土地转给有劳力的留守户。甚至枞阳县那边的承包户都跑到肥西县来承包土地,承包户收入也很可观。但没有人组织,只是零星的转让,形不成规模。
村两委干部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对策,数次到外地学习别人的可操作经验。
最后,在征得绝大多数农户同意后,村里尝试着在坚持农户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互换的方式对农户的土地作临时调整。
将距离村庄较近的、质量和水利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调整给留守农户,便于留守农户耕作,同时把通过互换调整出来的距离村庄较远、地势低洼的土地集中起来,整理后流转给种粮大户。
“一是愿意流转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不变,二是愿意继续耕种的还可以调整到优质的地块,难题迎刃而解。”罗授波说,“每年秋后,是入还是退,全凭村民的意愿。”
村两委经过走村入户、说服动员,首次通过互换集中闲散土地1300多亩,并即时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把土地流转出去,把流转所得据实发放到农户手中。
2006年10月8日,经第一次社员大会讨论并通过,“三河镇木兰村土地流转经营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并于2007年9月完成工商注册。这样,就使得土地流转更规范,能更好地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
合作社经营范围为土地流转经营、水产品养殖、农作物种植。其组织机构有全体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土地合作社”的成立解决了一些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改变了“耕地不多户户种、丰产不丰收”的低效生产状况,实实在在给农民带来了实惠。
“三赢”的局面
每年秋收后的土地流转承包竞标大会,是木兰村一年一度最隆重的节日。
那天早上,靳仲本提着个小包,里面装着15万现金,其中包括他的另外3个堂兄弟入股的股金。“当时感觉沉甸甸的,同一块地,有三四个承包户争,能不能竞上标,自己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靳仲本回忆2007年秋后竞标时的心情。
“不大的村部党员活动室挤进来几十位村民,台上的十几个竞标户每个人都拎着鼓鼓囊囊的一包现金,村支书乐得合不拢嘴。”村民靳仲功参加了那天的竞标会,他有8亩水田参与流转。“其中有块地的承包价由去年的每亩356元,涨到了390元。”
最终全村的2100亩水田,分别被4个承包大户中标。
“谁出的价格高,合作社就把地承包给谁。”罗授波说,“你还别说,城里人玩的这套公开竞标,中间没有猫儿腻,种粮大户和农户双方都没意见。”
每年秋收后,竞标的告示提前10天贴出去。参与竞标的种粮大户须先交两万元的定金。承包费合作社会按照亩数迅速发放到村民手中,不存在截留和挪用。
“2009年的竞标大会,价格还会提高,流转地的亩数还会增加。”罗授波非常乐观地展望道。
靳仲本最后以每亩360元的价格,竞得420水田的承包权。“2009年,准备再多竞得150亩种油菜,每亩的纯收入要比小麦多增加200元。”
对于2007年的收入,靳仲本称他们4家合股,每家分红大概在4万元左右。他在农闲之余,到巢湖捕鱼,一年又可以增收1万元。
对大片承包的好处,他这两年感觉到的除了科学施肥、施药后所增加的产能收益外,就是成本的节约。“化肥、农药小批量购买和大量批发,价格就差了两成,几百亩加在一起,就显现出来了。”
外出务工的农民则能“旱涝保收”,他们这几年的感受也比较真切。靳仲功把它总结为:“离乡地不丢、不耕也收获。”
55岁的靳仲功有8亩水田。他在本地一家建材公司当会计,大儿子、儿媳在上海打工,小儿子在本镇上班,妻子要侍候80岁高龄的母亲,每到农忙季节,儿子、儿媳都要回来帮忙。
“过去,8亩水田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靳仲功言,“但现在不耕不种,每亩的流转费用,再加上各种补贴,可以收益500多块钱。”
而他52岁的妻子楚效芳,则可以在“两忙”季节里,给种粮大户打短工以增加收入。比如插秧每天可获得报酬70元,每年夏秋两季的种收,打短工可收入近两千元。
据一份资料显示,木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006年达4200元,2007达5280元,均高于全县同期平均水平。
这几年,肥西县农委经济师徐道军一直密切关注木兰村土地流转改革的进程,并及时给他们提供农业方面的法律援助和智力支持。
他中肯地评价了土地流转后农村社会生态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一方面,入社农户可获得稳定的土地租金收入,比如2007年每亩获得收入350多元,高出单独转包收入约1倍,比自己耕种划算。另一方面,土地合作社把农民从土地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他们可以安心外出打工经商,或就近从事二三产业,每个劳动力每年获得收入1万至1.5万元。
其次,解决了撂荒地问题,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由于可以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农业生产成本大大降低,且有利于发展优良品种,效益明显提高。
“农户愿意,大户争着承租,村干部有劲头,形成了承租者、社员、合作社‘三赢’的局面。”徐道军坦言。
阜阳市原“小康办”主任薛万青认为:“从更为长远的眼光来看,木兰村的探索为新农村建设指出了方向。生产模式统一,土地集约利用,形成集约化生产,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探索一条新路,为产业结构调整搭建了平台,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薛万青长期关注并探究皖北农村经济的发展,他曾因推动税费改革的成功于1996年被中国社会经济调查所评为优秀调查员。
另外一个方面,土地合作社不仅促进了农民增收,而且化解了农村道路、水利和村庄建设用地的一些纠纷。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多方面实惠,基层干群关系也因此融洽了许多,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明显提高。
希望与困惑
“和当年‘包产到户’的试验一样,肥西的这次土地流转再次证明了一个真理:只要给农民自由,他们就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保护自己的根本利益,形成对自己和集体都最有利的双赢安排。”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对肥西县的试验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国家所需要做的,就是通过法律制度有效保障每个人的选择自由。”
张教授多年来亦致力于中国“三农”问题的研究,他曾就农村土地制度和征地补偿等热点问题作过精辟阐述,曾主编《新农村建设的制度保障》一书。
张千帆认为,30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试验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但目前的社会生产条件下,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土地使用权过分零碎,只适合过去家家户户精耕细作,不适合大规模机械化和集约化经营,从而制约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收益。
经济学的基本常识是,机械作业比手工作业效率更高,大规模经营比小规模经营效率更高。如果集约化经营既节省人工、又提高收益,那么为何不将分出去的土地再收回来?
肥西试验的目标其实很简单,就是将分散零碎的承包土地集中起来转租经营。与广东流转试验不同,肥西流转至少目前尚不涉及农地用途的变更,因而并不触及《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限制。
“这次收回土地是农民自愿选择的结果,集约经营也不再是平均主义‘大锅饭’,而是按照流转土地面积和自愿达成的租金协议分配收益。”
张千帆教授分析认为,虽然挨家挨户逐个协商要花费一定的交易成本,但是这种自愿协商达成的交易一定是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即如果对于某种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所有的帕累托改进均不存在,即在该状态上,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则称这种资源配置状态为帕累托最优状态),也就是对于各方都是利大于弊,因而不可能出现许多地方在征地过程中发生的巧取豪夺现象。
实施两年来,全县约有一半以上农户入社。这本身固然是一个成就,但更值得肯定的恰恰也正在于目前只有这一半以上而非百分之百的农户入社,这表明农民是完全自愿而非被强制加入合作社。
只有充分保障农民的自由选择权,才能保障农地流转真正符合农民的基本利益。至于多少农户加入合作社,农民自然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明智的判断,政府是完全用不着操心的。
薛万青则认为,肥西土地流转的探索,为现阶段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如何解决土地问题,提供了一个参考的“模本”。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指出: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是从安徽开始的。
无论是30年前的肥西小井村的“包产到户”、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以及上世纪90年代涡阳县的税费改革,这些都体现了“安徽人民穷则思变,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是农村第一步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薛万青总结道。
总结近几年来的实践,经济师徐道军分析认为,合作社虽然发展较快,越来越被社会各界关注和重视,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其一,农民很难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惯性中走出来,对合作经济的模式认识不足,需要一个逐渐接受的过程。
其二,现有的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刚刚起步,还局限于本村内,规模小,覆盖面不广,在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中所占经营比重不大,对周边的影响辐射不够。
其三,内部运作机制不够规范。作为一种新的组织模式,合作社的运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修正和规范。特别是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授权和组织内部控制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其四,流转服务不到位。乡镇对土地流转缺乏合理引导、有效组织和深入研究,没有建立起资产评估、委托代理、法律咨询、信息服务、流转中介等服务机构,零星分散的土地集中成片难度大,信息得不到及时沟通,一些地方出现了“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现象,难以实现土地资源应有的市场价值。
有的农户隐约担忧,流转长了,他们会不会失去对土地的控制;种粮大户靳仲本认为自己的承包期一年太短,他不敢放开手脚去添置大型的农业机械设施;村支书罗授波认为,定长期合同,价格不变,会损害农户的利益。另外,他还希望政府多加大支农投入,以便改造更多的田地,方便流转。
“方向是对的,但一切才刚刚开始,问题会慢慢浮现,需要我们运用智慧去克服。”薛万青说。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继锋)